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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笔直办理”不是灵丹妙药

浏览 时间 2024-04-15 作者 成功案例

  改革开放以来,工商、质监两个体系先后经历过“分担”变“笔直”,又变分担这么“几部曲”,曩昔,这两个权利部分为何要“垂管”?会集到一点,便是当地保护的搅扰,糜烂,保证法律公平公平。前期的笔直办理,便是在中心加强宏观调控的大布景下呈现的。应该说,在一些部分一些当地,笔直办理部分在秉公法律上确也呈现好的习尚,或许因此,从1999年以来,包含工商、疆土、药监等部分都实施笔直办理模式。

  实际上,“垂管”不是灵丹妙药。比方,药监垂管便是一个明显个案。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将药监改为当地办理模式。在2009和2010年广东市县组织改革时,将市县药监局划归当地政府办理。药监回归当地办理一个直接原因,则是垂管后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糜烂案。可见,“垂管”不是糜烂的仅有兵器。

  糜烂的问题有多种原因,既有糜烂者思维动机不纯、世界观陈旧的主观原因,也有权利限制不力贪腐习尚延伸等外在原因。假若撇开了这些终究的原因此片面追求笔直办理模式,不光避免不了糜烂现象,一起还会添加新的费事。比方,在当地检察机关查办“笔直”单位官员问题时,常常呈现“笔直”部分顶头上司出头说情的怪现象。实施笔直办理绝非是一个“全能筐”,不能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。

  其实,秉公法律也罢,反糜烂也罢,关键是构成有用有力的监督机制。与其主张对有关部分实施笔直办理、盼望中心来包办当地上的一切问题,倒不如进一步调集当地上老百姓的监督积极性。惋惜,时下不少“笔直”办理部分、不少当地反腐组织对网上告发不热心,不妥一回事。这才是需求认真反思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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